亚心网讯(通讯员阿依丁古力·木沙巴依 梁新山)自4月1日全面禁渔活动开始以来,福海县水产管理局多措并举、提前谋划,扎实做好禁渔工作,保护福海县河湖环境。
结合2017年禁渔活动工作的经验,提前筹划2018年禁渔期工作,召集禁渔期安排部署会议,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执法单位为成员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制定了《2018年福海县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计划》,详细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各部门要在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发挥职能,为切实做好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制定计划后层层抓落实,坚决遏制禁渔期违法案件发生。结合河长制工作机制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联合水利局、湿地局、林业局结合河长制工作机制开展《渔业法》宣传,召开自治区禁渔发声亮剑活动,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1次、张贴禁渔通告60余份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共计1500余份,悬挂横幅30条,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为禁渔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结合“访恵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加强入户宣传,面对面对全县各族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做到渔业法律法规及禁渔措施家喻户晓。利用各治安检查站加强鱼产品运输车辆检查,对运输无合法证明来源鱼产品的人员及车辆予以扣留,交由渔政部门调查处理,并倒查追究捕捞、销售人员违法行为;联合渔政部门查处重大渔政案件,对阻碍渔政人员执法的不法人员进行严厉打击。
做到日常湖区巡查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偷捕鱼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渔业生产企业的监管。积极做好渔具市场管理,对全县市场、酒店、餐馆、农家乐等有关场所内销售禁用渔具、违法经营水生动物及产品的查处。
县水产局、公安局、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湿地管理局、林业局等单位职能有效结合,在非法捕捞源头、运输过程和销售环节加强检查,有效遏制了禁渔期违法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禁渔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