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齐建秀 )为深入贯彻落实“春雷行动”推进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重点整治为抓手,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为目标,强化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全力推进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目前,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4680起,纠正未佩戴头盔人员2100人,发放宣传单12000份。
思想重视不放松。要求全体民警要居安思危,充分认识当前“春雷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各项交管工作齐头并进带来的繁重工作压力,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源头管理不放松。交警大队车管所把好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关,确保学员的培训质量。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摩托车安全技术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签证,对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坚决予以强制报废,杜绝因机械性能不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从源头上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对辖区部分安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登门劝阻,告诫驾驶人安装遮阳伞的危险性,劝其主动、自行消除这一行为,要求摩托车驾驶员遵章守法,安全出行。
严查严处不放松。一是采取“定岗+步巡+车巡”的模式,指挥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靠右行驶、在十字路口待灯区有序等候通行,确保每条街道、重点路口有人盯、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精细到位;二是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出行方便灵活、分布广的特点,加强对新区、老城区主要街道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主要路段等重点道路的管控力度,通过采取设置临时检查点的方式,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阳伞,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压整治;三是狠抓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每天集中优势警力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密集点进行大力整治,通过数码相机拍照、清障车拖移等手段,全面开展执法管理。对违法停车驾驶人在现场的,劝其立即驶离,拒绝驶离的,当场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坚决做到不放松、不徇私、不手软,形成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处、严治的“四严”高压管理态势。
车管便民举措不放松。交警大队车管所以“严格执法、优质服务”为工作准则,持续开展摩托车驾驶证办证和摩托车定期检验便民服务工作,建立“流动车管所”常态化工作机制,拓展“流动车管所”业务范围,涵盖摩托车年检业务、摩托车注册登记、补牌补证、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摩托车驾驶人专场考试,组织摩托车驾驶证“下乡考”,陆续在皇宫镇、哈图布呼镇、头台乡等乡镇开展便民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就近受理乡民报名考试申请,有效提高“持证率”同时通过发送短信及时向摩托车驾驶人发送车辆及驾驶人审验、交通违法处理、交通安全宣传等信息提示服务,为前来办理摩托车年审、违法处理、驾驶证申领等业务的群众提供便携服务,提升服务效率,逐步打造便民利民服务品牌。
舆论引导不放松。一是始终把宣传活动贯穿到日常执勤执法中,积极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对查获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认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其文明交通意识,督促其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文明出行;二是组织警力进店走访,对辖区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店进行走访,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面对面约谈经营销售点、车辆维修点负责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三是利用“流动车管所”下乡服务的有利契机,向农村群众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通过实际案例图片、展板深入剖析“涉摩”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倡导文明出行,提高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声势,确保路畅人安。
规范执法不放松。引导全体民、辅警严格遵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使用文明用语,深化便民服务,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执法环节中的宣传教育,做到重查纠、重教育、重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引导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严管重罚为主,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以教育劝导为主,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矛盾升级,提高执法的社会效果;引导民警严肃执法纪律,严禁罚款处罚收取现金,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同时注重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安全防护警示教育,强化现场防护措施和检查监督,坚决防止民警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