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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

时间:2019-01-03

这是张飚在接受媒体访谈(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改革先锋风采】

新疆日报记者/杨舒涵

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退休检察官张飚,荣获改革先锋称号,被授予改革先锋奖章。

张氏叔侄案后,张飚的名字和事迹逐渐被人们熟知,也因此获得多项荣誉。然而这位与全国无数同行一起推动中国司法改革进程的基层检察官,初心从未改变,无论在职还是退休,张飚始终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路上奋力前行。

■勇担当敢与错案较真

“凡事亲力亲为,只要有疑点,必须弄个水落石出,坚定、执着,对工作的认真劲近乎严苛……”提起张飚,曾与其共事的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官高晨记忆犹新。

在监所,很多服刑人员因各种原因会称自己是冤枉的,但多数经查证并不属实。张飚凭着多年的职业敏感,从服刑人员张高平提供的近一麻袋申诉材料中发现了“问题”。

张飚一本一本翻阅,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敲,找到线索一个一个论证,最终形成新的申诉材料。从2007年至2011年,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多次递交这份申诉材料,最终推动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2018年12月25日,张飚告诉记者:“有时检察官较真,可能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但越是这个时候,就越要勇于担当,忠于职守。”

正是秉持这种信念,张飚用扎实的工作推动了张氏叔侄案件的改判。

■尽职责推动法治建设

张氏叔侄案的改判,见证着中国司法改革前行的脚步,而张飚也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者。

“检察官的每一次依法公正办案,都点亮了一盏灯,让人们看到法治的光芒。我只不过是点亮了其中的一盏,如果这盏灯能够照亮和影响更多的人,我很欣慰。”张飚说。

“知道自己做的是正确的事,哪怕会带来麻烦、困扰,哪怕要面对阻挠,也要对得起胸前的检徽,坚持初心,是每一个检察官都应该具有的品格。”张飚坚定地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重大刑事冤假错案得到再审改判,张飚强烈感受到,我国从上至下不断通过织密制度之网来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如今,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在司法系统全面铺开,员额制改革成功落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逐步成为现实。

“正是因为他对检察工作尽职尽责,在纠正错案的同时,维护了公平正义,推动了司法改革进程。”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书记杨迁盛说。

■扬精神感召天山南北

2013年以来,张飚的事迹传遍了天山南北。张飚精神被概括为“忠诚、执着、担当、奉献”八个字。

2014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聘请退休的张飚为特约检察员,并设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办公室;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设立了“张飚调解室”;全疆各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均设立了“张飚岗”,让“张飚精神”在天山南北延续和传递。

退休后,张飚仍然保持着检察官的“初心”。全国各地的来信、来电,他一一回复;对来访群众,他都热情接待,认真解答他们的疑问。“在与群众的交流中,我最大的感受是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正在不断增强。”张飚说,这说明我们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也为改革开放再出发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说,新疆检察机关将继续传承和发扬“张飚精神”,激励新疆检察人始终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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