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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新版行政执法证正式启用

时间:2019-01-08

新疆晨报讯(记者 段小利)近日,兵团新版行政执法证正式启用,这是继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集中授予兵团2000余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后,兵团健全和转变“政”职能的重要表现。

1月7日,记者从兵团法制办了解到,2018年下半年,兵团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等各项工作相继启动,2019年1月1日起,新版行政执法证已正式启用。

据介绍,根据规定,新版行政执法证发放对象为兵团、师市行政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且必须是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明确的行政执法岗位和职责。

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必须经过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后方可核发证件。

据了解,自2018年9月以来,兵团各级相关部门开展组织培训和考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按照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后,颁发了行政执法证。

新版行政执法证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执法证件样式,加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章,由兵团法制办统一印制。此次核发的新版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为3年,2019年1月1日正式启用,此前兵团执法人员手中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监制的旧版证件至2018年12月31日废止。

据兵团财政局一执法人员介绍,去年12月中旬,符合条件的他申领到了兵团新版行政执法证。

“新版行政执法证发放后,我们的执法变得更加规范,对我们的要求也更高。”该执法人员介绍,新证行政职能及行政执法权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的审批等。

据了解,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集中授予兵团2000余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兵团各级各部门积极做好新增职能的承接和行使工作,不断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加快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据兵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证发放后,兵团、师市法制机构将加强对行政执法证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使用行政执法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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