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昌吉1月7日讯记者盖有军、通讯员陈徽报道:自2018年12月20日起,昌吉市延续30多年的供水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利用水价“杠杆”,实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从采用地下水转换为采用地表水,关停超采区、禁采区机井,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城市可持续发展。
1月4日,家住昌吉市江南小镇的李华女士来到物业公司买水,发现水价已经调整。“水价调整后,我们全家人在用水的时候会更加注重节水。”李华说。
据介绍,昌吉市目前城市供水定价成本为每立方米2.08元。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年节水至少在20%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