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
朱海仑,男,汉族,1958年1月生,江苏涟水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5年7月至1977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依提木孔公社知青;1977年8月至1981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乌吉热克公社秘书;1981年1月至1984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委办公室秘书;1984年1月至1986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办公室秘书;1986年8月至1990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大专班学习);1990年9月至1993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处党组副书记(其间:1993年9月至1993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培训班学习);1993年12月至1996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处处长、党组副书记(其间: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年7月至1998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委书记;1998年6月至2001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委员、喀什市委书记(其间: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1年8月至2003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副书记;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书记;2004年1月至200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四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06年10月至2009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9年9月至2016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乌昌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网信党工委书记;2016年11月至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网信党工委书记。
十八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