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乌鲁木齐2月1日讯记者马伊宁从自治区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今年起三年,我区每年为小微企业减税32亿元左右,预计120多万小微企业将因此直接受益。
近日,自治区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确定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六税两费”的减征幅度为50%。“六税两费”是指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规定,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优惠政策。
据自治区财政厅总经济师郭瑛介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放宽至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2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的纳税人。在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减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允许地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6个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
郭瑛表示,实施此项政策将明显增强企业获得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放水养鱼,更好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促进经济的作用。我区各地、各部门要实施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优化税收服务,增进办税便利,注重跟踪问效,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