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赵志芸报道)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政治监督,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地下水开采和饮用水源保护、矿产资源开发、耕地保护等关键领域,常态化开展全方位“扫描”,坚决防止出现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问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点督办查处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件,重点纠正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相关部门履职推诿扯皮、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