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于江艳报道)因轻微违法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纠正违规行为后,企业信用可以修复。这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为助力企业健康成长,在监管理念和方式上的创新。
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采取积极举措引导、督促、帮助受到信用约束和惩戒的失信企业主动及时修复信用。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帮助企业消除了不良影响,提升了信用水平,减少了对企业发展的阻碍,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信用保障。
2020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经明确,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已经补报每个年度的年报,且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修复程序。对于因地址失联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的,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不再进行实地核查,减少业务办理环节,加快企业申办业务办理速度。
2020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上线了信用修复全程网办系统,通过网上“不见面”办理,让办事群众“少跑腿”,压缩了企业信用修复审批办理时效,增进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全方位提升诚信经营水平。
“比如,对因未按时年报而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在补报年度报告后,企业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系统就会自动判定是否符合修复条件,符合的就会出现信用修复的模块,企业根据网上提示的修复流程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线上考试后就可以移出异常名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苗健介绍说
据悉,截至2020年末,新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13385户(次),已移出48261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23568户(次),已移出8785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563450户(次),已恢复207890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24179户(次),已移出309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