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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南

时间:2021-02-21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印发,将用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2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指南》将于3月1日起实施。《指南》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整治技术、验收评价、后期管理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图形标志。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是指由于历史原因未采取合理防护措施的垃圾堆放点,其主要特征是在选址及建设期间没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没有采取防渗、填埋气体导排以及渗沥液处理等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间未执行相关作业规范及要求,达不到环保要求等。根据《指南》,新疆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将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主要采取原址恢复、就近转运和新建卫生填埋场三种整治方式。

在清理存量垃圾方面,将根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量、成分构成,对垃圾进行分类清理。纸屑、塑料等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建筑垃圾实行就地利用,用于填坑、铺路;通过原址恢复整治、就近转运整治或新建卫生填埋场的方式对存量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他有毒有害垃圾,申请专职管理部门进行专门处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存量垃圾清运结束后,相关部门还应进行实地验收,在原址周边修筑围栏,并设立禁止标识牌,防止周边群众再次倾倒垃圾,同时,对原址进行植被恢复,植树或种草。

记者了解到,2020年,新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同时,自治区还重点排查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45处,全部完成整治,建立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滚动销号制度,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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