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郭玉强 通讯员王震报道)3月2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与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双方签订《关于协力推进河湖保护,开展“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的工作意见》(简称《意见》),并就当地河湖治理现状和难点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意见》明确了“坚持党委领导、注重分工协作”“坚持检察监督、注重跟踪推进”“坚持突出重点、注重以点带面”三项原则,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互通、会议联席、督办联合、办案协同、巡河协行六项日常工作机制,制定了日常联络、舆论宣传、线索收集三项保障措施,推动独山子区在克拉玛依市率先建立并启动“河(湖)长+检察长”河湖保护机制,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促使当地河湖治理工作走上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戴震坤会上表示,独山子区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值得肯定和赞扬。希望独山子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与独山子区检察院在日后工作中持续强化协调配合、强化监管落实、强化结果导向,共同助推河流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助力“河湖长治、清水长流”目标的实现。
启动仪式后,独山子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与独山子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巡查工作,赴辖区奎屯河、小巴音沟河和依兰布拉克河现场查看河道行洪安全、河床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