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韩晋报道)“有车位标线,可以放心把车停在路边,不仅方便,还不担心被贴罚单!”3月31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市文创路美克嘉翔阁小区门前,王亮将车停在路边施划的停车位里,安心去附近办事。
路边施划停车位,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新市区)大队发挥“路长工作制”作用,推出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
今年春节前夕,美克嘉翔阁小区居民许详文向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新市区)大队阿勒泰路中队民警刘海涛反映,小区内停车位太少,无法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希望民警允许业主在小区门前路段路边停车。
“群众有呼声,我们就要有回应。”作为该路段的路管员,刘海涛立即向阿勒泰路中队中队长谢建明汇报情况,两人多次到实地调研,认为文创路道路较宽,车流量不大,具备路边停车条件。
调研结束后,他们将“在文创路一侧车道施划停车位”的建议上报大队,建议很快得到批准和落实,该小区门前一侧路面施划了16个停车位,晚归的小区业主和来附近办事的群众有了停车的地方,大家对此赞不绝口。
阿勒泰路中队这一举措很快在高新区(新市区)大队得到推广,截至去年12月底,高新区(新市区)大队施划了3549个临时占道停车位。该大队通过最大化利用道路资源,不仅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方便,而且还促进了道路沿线餐饮业、商超的发展。
谢建明告诉记者,群众意见之所以能够迅速得到反馈和解决,得益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底推出的“路长工作制”。按照“路长工作制”要求,各大队领导担任一级路长,中队领导担任二级路长,线路民警担任路管员。路管员必须熟知所负责片区道路的交通节点、堵点和乱点等基本情况,实行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主动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应。
为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路管员需按时参加所在社区组织的路长联席会、居民议事会,并加入小区居民微信群,随时随地宣传交通安全法律,解答相关咨询。各大队还将路长制工作牌悬挂在辖区各路口及小区大门处,公开各级路长和路管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