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
1月27日新疆省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正式发布《关于更改历史遗留、含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的某些地名名称的通知》。
2月10日新疆农业区胜利完成历时一年半的土地改革运动。
3月1日经新疆省人民政府第一百二十次行政会议通过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自3月1日起,新疆索伦族改称“达斡尔族”。
6月23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区(当时统称自治区,后改为自治州)正式成立。此后,相继成立专署级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昌吉回族自治州。
7月20日至31日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乌鲁木齐市隆重召开。
7月新疆分局召开第二次牧区工作会议,决定在牧区继续贯彻“慎重稳进”的方针和“保护与发展包括牧主经济在内的畜牧业经济”政策,稳步推进牧区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工作。
11月27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自治州下辖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及原属伊犁专署的9县1市,并代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11月29日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决定,从1955年1月1日起,将分局直属机关党委改为省级机关党委。
12月5日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于乌鲁木齐市隆重举行成立大会。
12月中共中央新疆分局作出1954年工作总结。新疆财政金融首次实现了收支平衡并有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