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奎屯市举行宪法法律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奎屯市领导吕钢、刘存刚参加宣传活动。
2017年4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4月15号也是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为主题,重点宣传依法维稳、安全生产、民生改善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活动中,来自奎屯市司法局、安全局、科技局等34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共计3000余份。并对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