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更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征求意见,拟命名自治区档案馆等14个教育设施为第四批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录附后)。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教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2日—18日
联系电话:0991-2391645
电子信箱:315201754@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邮编:830003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2日
拟命名第四批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录
(共14个)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
2.新疆日报报史馆
3.红其拉甫海关水布浪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4.新疆有色陈列馆
5.中国电信新疆公司历史陈列馆
6.喀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基地
7.惠远烈士陵园
8.喀什博物馆
9.乌什县钟鼓楼
10.马兰军博园
11.昌吉烈士陵园
12.昌吉市清代粮仓遗址博物馆
13.皮山县康西瓦烈士陵园
14.哈密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