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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张排污许可证落地昌吉州

时间:2017-06-22

新疆日报讯(记者盖有军 昌吉记者站记者 明慧天 报道)6月20日上午,自治区首张国家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在昌吉回族自治州颁发,标志着新疆以排污许可证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得以落实,拉开了全区“史上最严”排污准入机制实施的序幕。

此次拿到全疆首张排污许可证的是位于呼图壁县的昌吉州菲安妮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专工任凌杰告诉记者,新的排污许可制度不仅要与环评制度、整合总量控制制度衔接,而且要求与企业排污相关的环境管理、生产经营信息等信息数据,也要在信息平台上公开。扫一扫排污许可证上的二维码,就能在信息平台上查看到企业排污相关信息数据。此次昌吉州共有两家企业获得颁证。当天同一批获得排污许可证的还有位于昌吉市的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该厂环保专工任小梅表示,拿到了环保部统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对企业自身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促进企业强化达标排放管理。

据了解,与以往排污许可证不同的是,新的排污许可证除了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大气、水污染物排放信息和许可限值、许可条件等技术指标,还增加了企业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守法报告等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昌吉州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斌介绍,新颁发的许可证把简政放权与加强服务结合起来,将环保部门对企业的要求全部集中到一张证上,执法人员进入现场,只要拿出许可证就可以看到企业的所有排污环节,这样每一个环节的对应生产设施、排污设施和处理设施,都能够一目了然。他说,今后,排污许可证将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并要保存好“产污、治污、排污”的全流程数据链,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证守法。

据悉,自治区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100余家火电(含自备电厂)、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年底前完成钢铁(含钢铁压延加工)、水泥(含粉磨站)、石化、化工、有色、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1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其他行业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要求陆续展开,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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