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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方查获2077.8克海洛因

时间:2017-06-26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讯 (记者石丰森通讯员杨源 )为方便自己从内地往新疆运输毒品,嫌犯尼某开了一家买卖二手车的公司,6月2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悉,尼某和同伙近日从四川往新疆运输毒品途中被抓获,警方在车辆操作台下侧发现了6块,2077.8克海洛因。

禁毒支队三大队民警回忆,今年2月份,他们在工作中掌握线索,伊犁有两名男子从内地往新疆运输毒品,数量较大,警方据此展开调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进出疆的车辆记录,4月份,我们了解到运输毒品的是嫌犯尼某和玉某。”

两人运输毒品来自何地,在何处销售,咋样运输的呢?民警说,嫌犯是驾车到云南昆明购买毒品,在驾车返回新疆,来回3000余公里的路,嫌犯一般只用80个小时,毒品主要在乌鲁木齐销售。“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极强,运输毒品过程中吃住都在车上,且每次运毒前,使用车辆都是刚刚到二手车市场购买的临牌车。”

6月21日下午,警方侦查发现,两名嫌疑人再次驾驶一辆白色临牌轿车前往内地,意识到两人是购买毒品去了,民警便提前在吐鲁番小草湖处的收费站处驾车等候。“我们只能推算嫌疑人回来的大概时间,当时吐鲁番的温度44度,待在车上非常的难受。”民警说。

民警说,6月24日23时许,他们发现了疑似运毒的白色轿车返回,但不同以往,白色轿车前面还有一辆黑色临牌私家车。“观察发现,驾车的分别是嫌犯尼某和玉某,由于不知道毒品到底藏在哪一辆车中,我们只好对车辆进行跟踪。”

“开始时,两车距离非常,但快到达坂城路段时,尼某驾驶的私家车继续行驶,而玉某车辆放慢了速度。”民警说,他们判断尼某可能是先查看前面情况。他说,为了不打草惊蛇,在乌拉泊公安检查站处,民警对尼某进行了例行检查。

看到没有异常情况,尼某给同伙玉某打了电话,玉某也加速继续前行,正在这时,民警前后夹击,将玉某驾驶的车辆截获。同时,将尼某抓获。

“通过检查,我们在玉某驾驶车辆的操作台底下,发现了6块用胶带缠好的海洛因,净重2077.78克。”民警说,经讯问,两人承认了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他说,两人购买海洛因共花费了26万元。“检查发现,两人购买的海洛因纯度较高,产地应该在境外。”

民警说,按一块12万元出售,这批毒品可赚50万元。“如掺别的东西,每块可买到24万元,获利更多。”

通过审讯得知,由于两人购买的白色私家车到云南出现了故障,两人便又花费4.2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

据了解,尼某今年36岁,有贩毒、吸毒前科。

“尼某在伊犁经营一家二手车行,也是为运毒做掩护。”民警介绍,36岁玉某是尼某的朋友,此前跑运输或线路车,但因生意不景气,从2016年起,便跟着尼某干。他说,尼某开始并没有告诉玉某运毒的事情,只说到内地看车。“从内地运输一次毒品,尼某会给玉某2万元好处费。”

目前,尼某、玉某因运输毒品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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