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马蓓)今年,我区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人民币,达到人均450元。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7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6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450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
同时,为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7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80元。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群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在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规定落实困难人群个人缴费补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加大大病保险向困难人群政策倾斜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应降低至60%左右、各分段报销比例应提高不低于5个百分点,实施精准支付政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要完善大病保险委托承办合同,加强对商保公司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与监督。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政策。建立健全将未落户新生儿纳入医保范围的政策。采取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做好新农合22类重特大疾病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衔接。将城乡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