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马蓓)失业险参保职工通过技能考核,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就可申领补贴。这项政策将在今年下半年在我区落实,每年将有50多万人从中受益。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区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计划本月底出台。文件出台后,将进一步促进职工技能提升,实现岗位成长和发展。
新疆晨报记者从刚刚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通知》规定,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补贴标准,并适时调整,同时明确补贴标准的上限,即初级工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工种倾斜。
自治区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闫科明介绍,这项政策是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的重要举措,在失业保险功能完善上迈出了扎实一步。实施这项政策,有利于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降低失业风险;有利于更加有效地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和防失业的功能作用。
同时可以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
据测算,每年我区将有50多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