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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精神卫生建设规划,每县有一所医院设精神科门诊

时间:2017-04-19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康颢严)2020年,新疆70%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组织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医学科门诊;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80%以上。

4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新疆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精神障碍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水平,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本次公布的《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多项将于2020年实现的具体目标。

在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方面,《方案》指出将健全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发挥好地州级精神卫生中心的作用,每个县(市、区)至少在一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医学科门诊,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医疗环境,配齐医疗设备,提高人员素质。探索通过财政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不足的状况也将逐步得到缓解改善,到2020年,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将达到2.8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方面将有所增加,各县(市、区)、各基层医疗机构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一名经过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全科医师。

《方案》在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方面规划,通过综治、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加强患者登记报告,各地落实救治救助政策。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发生率显著减少。在以奖代补的政策中,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在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且评估合格的,将获每人每年1000或2000元的奖励。

为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方案》明确规定在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到2020年,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倒到70%、5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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