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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卖房资格 无权出让一场空

时间:2017-04-26

近日,二二一团司法所成功调处涉案金额15万元的房屋买卖纠纷,为当事人蒋某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2016年11月28日,蒋某与李某协商买卖位于二二一团团部某小区住房,双方并未签订《合同》,蒋某当场交付了李某“压”金15000元,李某出具了收条,后李某因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无法继续出卖此房屋,于是双方就违约金问题协商不一致,随来到司法所请求帮助。

经了解,双方准备买卖的房屋属李某父亲所有,老人去世后,李某及其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生前财产(包含此房屋在内)并未进行过协商分配,李某对此房屋并没有处分权,因李某父亲在购买此房屋时,李某赞助了一部分房款,且李某自认为其他继承人也不会争此房屋,便口头与蒋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但事后李某想想此事不妥,便如实向蒋某表明此房屋的真实情况,且愿意返还“压”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作为补偿,蒋某感觉自己被骗,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违约金,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后经司法所干警向团房管科核实,该房屋确属李某父亲所有,父亲去世后,李某及其他继承人对此房屋未进行变更手续。

本着调解为先的原则,且双方有调解意愿,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违约金问题,因当事人双方并未签订《合同》且未对违约金赔偿标准进行约定,蒋某支付的15000元是“压”金,不是定金,也不是订金等,司法所干警就《合同法》中有关违约金的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释。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李某退还“压”金15000元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作为补偿,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后经双方申请,交河西人民法庭就《人民调解协议》出具了《裁定书》。

司法所干警提醒:

近年来,我师职工群众房屋买卖较多,买房不是小事,房屋买卖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购房者一定要对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状况、产权权属等有较为全面的了解;2、查看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否与出卖人一致,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必须全部同意出卖;3、核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4、给付定金(订金)过程中要签订定金合同,并注明违约金,双方签字按手印;4、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要全部共有人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5、及时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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