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农民名义违规享受的富民安居补贴资金30500元。我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违纪问题,积极配合组织调查。”近日,拜城县布隆乡民政干事艾某来到县纪委主动上缴违纪款。
近年来,拜城县纪委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向党组织讲清违纪问题,深刻认识错误,把是否“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作为量纪的重要因素。艾某便是众多主动向组织坦诚交代违纪问题人员之一。鉴于艾某能配合组织调查,主动承认错误,且全部退回违纪所得,县纪委给予艾某诫勉谈话轻处理。
据了解,拜城县纪委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积极发挥政策威慑和感召效应,教育引导问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诚心诚意与组织交心、实事求是说明问题,给问题干部主动说明情况、反省自己,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据统计,自2016年下半年至今,该县已先后有5名涉嫌违纪人员在组织调查前后,主动上缴违纪所得,涉案资金累计达21.68万元。(阿克苏地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