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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建立健全新生儿纳入医保政策 开展职工门诊费用医保统筹试点

时间:2017-04-28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于江艳)新生儿出生后,只要办理参保手续,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4月28日,新疆晨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主任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区将建立健全将新生儿纳入医保政策。

据悉,在乌市实施的新生儿医保政策中,2016年以前政策是新生儿一出生即可参加医疗保险,办理医保卡,但次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而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就可办理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但前提是必须参加医疗保险。而且对于参保缴费前就生病的新生儿,可享受落地参保,可以追溯报销(此前不能追溯报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员会副主任马明辉表示:今年将健全新生儿医保政策,让更多老百姓受益。家长在为新生儿办理医保手续时,带上户口本、家长身份证和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的社保分局即可。

为让更多新疆人受益医疗改革,今年我区还将开展城镇职工门诊费用医保统筹试点。加快推进跨省、疆内基本医保以及商保承办发病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各族群众就医。

据悉,乌市是城镇职工门诊费用医保统筹试点城市之一。目前《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的通知》已经印发。

根据该政策,今后乌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可以在门诊享受医保支付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报销800元,该政策惠及全市120万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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