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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醉酒小伙开走朋友出租车 罚10年不能考驾驶证

时间:2017-04-29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石丰森 通讯员 雷磊 图/警方提供)酒后,小伙郑某因有急事外出,便悄悄开走了朋友的出租车,途中,碰到检查的交警,为逃避打击欲弃车逃离。4月28日,记者从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醉酒驾车的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其驾驶证将被吊销,10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运营车辆。

奎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介绍,4月8日23时50分许,他们在北京路与托里街路口夜检,对北京路上驶来的一辆新DT牌照的出租车进行检查发现,司机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味。“驾车司机刚刚摇下车窗,便可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我们准备对司机进一步检查时,司机突然加速超前驶去,他们便迅速追去。”

民警回忆,司机驾车驶出200余米行至一树林带内,下车跑了50余米,被他们控制。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郑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129mg/100ml。随后,民警将郑某带至伊犁州奎屯医院提取血样两份。

4月20日,经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检验,郑某血液中,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159mg,属于醉酒驾驶。

25岁的郑某说,当日朋友店面开业,为给朋友庆贺喝了100余克白酒。“23时30分许,我接到别的朋友电话说有急事,想着方便,便开走了一块吃饭朋友的出租车。”

“当时驾车逃跑是知道醉驾要承担法律责任。”郑某说。

民警介绍,事发时,郑某驾驶的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处罚要比醉酒后驾驶私家车严重。“醉酒后,驾驶私家车、出租车都会吊销驾驶证,但驾驶私家车是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则是10年。”

“除吊销驾驶证外,郑某终身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民警说,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郑某已被他们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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