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吵架本来算是平常事,但住在碧鸡街道办车家壁村的一对夫妻吵架后,喝高了的丈夫一气之下,竟然用火点燃了被子,要与妻子“同归于尽”,幸亏妻子及时将火扑灭,才未造成严重后果。西山区法院一审判决:男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这名男子姓鱼,在一家二手车市场工作。去年9月24日,他与妻子马某起了争执,心情郁闷,当晚独自在家喝了不少酒。马某回到家中后,两人又吵了起来,借着酒劲,鱼某动手打了妻子不说,还顺手把门一关,拿起一瓶放在家里的汽车发动机低温启动液,把房间里的物品喷洒了一遍,然后掏出打火机,把床上的被子点燃了。马某看到这一幕,赶紧设法扑灭了被子上的火。
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将鱼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鉴定,鱼某在房间内喷洒的低温启动液中,有丁烷、乙醚成分——这些都是非常易燃的化学成分。
因涉嫌放火罪,鱼某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鱼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鱼某故意喷洒低温启动液,目的在于使房内物品更易燃烧,放火的故意显而易见;若火势没被控制住,将极大危害公共安全。鱼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鱼某因放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都市时报讯 (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