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毕芃)4月1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下称《预案》),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分级响应机制,并严格风险事件责任追究。
《预案》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高风险地区实施风险预警和提示,评估其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同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定期排查风险隐患。
针对不同债务类型提出了相应处置原则。其中,政府债券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存量或有债务、新发生的违法违规担保债务等,则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建立了分级响应机制。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据悉,云南省人民政府将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有关任免机关对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用或提拔应参考该地区政府性债务的风险及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