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 李春丽 实习生 张东奎
云南网讯 7月12日,抚仙湖畔的澄江县海口镇热水塘出现4辆大客车和一溜小轿车,车上的人拿出720只乌龟,准备放进抚仙湖。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以下简称“抚管局”)执法人员赶到后,阻止了这次放生。经了解,这些乌龟多是巴西龟,属于外来物种,如若放生到抚仙湖,可能会大量繁殖,进而影响到当地的水生生态环境。
当天上午11点半,抚管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海口镇热水塘有人拉着乌龟来抚仙湖放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在现场一看,放生阵势颇大:参加放生的580人中大多来自昆明市宜良县,他们用车运来了720只巴西龟,想在热水塘举行放生仪式。执法人员向放生者宣讲了抚仙湖保护条例,并明确告知“放生非抚仙湖土著水生生物物种行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在耐心劝解下,放生者终于放弃了向抚仙湖放生乌龟的打算。
据执法人员介绍,抚仙湖保护条例明文规定不允许放生非土著水生生物。因此,他们希望借助媒体报道此事,使保护抚仙湖生态环境、不要盲目放生的观念深入人心,以避免今后再出现此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