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区鸿雁 摄 被告人杨清培 区鸿雁 摄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7月19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曲靖市会泽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清培故意杀人案。
2016年9月28日晚,被告人杨清培在会泽县待补镇野马村委会背风弯家中,因负债向父母要钱时被父亲责骂,遂用家中的十字镐击打父母致2人死亡。并在离家潜逃时,因怕被人发现,又先后杀害17人。9月29日,公安民警在昆明抓获潜逃的杨清培。
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曲靖市、会泽县相关部门工作,妥善处理19名被害人的善后工作,被害人家属分别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法院经审查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准许撤诉。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清培故意杀死19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
庭审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相关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经过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与最后陈述,被告人杨清培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被告人杨清培认罪悔罪并道歉。
被害人家属、驻曲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案件将择期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