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平设立“精准防贫保险”破解因病因学因灾返贫致贫难题
3月29日,永平县人民政府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签订《永平县精准防贫保险合作协议书》,为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非高标准脱贫户)和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非贫低收入户)设立精准防贫保险,确保不因病、因学、因灾返贫致贫。
根据合作协议,永平县每年拿出140万元,按照7000户的规模以每户每年200元的标准购买防贫保险。防贫对象不事先确定和识别,而是以上年度国家现行农村贫困线的1.5倍为限设置“防贫保障线”,非高标准脱贫户和非贫低收入户因病、因学、因灾,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防贫保障线”的即可纳入防贫范围。其中:
因病防贫保险金最高发放不超过5万元。非高标准脱贫户,以个人单次自付医疗费用0.3万元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且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低于防贫保障线)的,按照分级累进制发放防贫保险金,其自付费用0.3万元部分以3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3万元以上—1万元(含)部分以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万元以上—3.5万元(含)部分以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5万元以上部分以9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非贫低收入户,以个人单次自付医疗费用0.6万元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且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低于防贫保障线)的,按照分级累进制发放防贫保险金,其自付费用0.6万元部分以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6万元以上—3万元(含)部分以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万元以上—5万元(含)部分以7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5万元以上部分以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因学防贫保险金最高发放不超过1万元。非高标准脱贫户和非贫低收入户子女在公立学校接受高中教育、全日制高等教育阶段(包括顶岗实习)期间,以学年支付学杂费、住宿费、教科书费(以学校正式收费依据为准)0.3万元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且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低于防贫保障线)的,按照分级累进制发放防贫保险金,其费用0.3万元部分以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3万元以上—0.5万元(含)部分以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5万元以上部分以9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
因灾防贫保险金分门别类进行发放。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所导致的家庭房屋建筑物及室内财产损失1万元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且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低于防贫保障线)的,家庭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扣除1万元起付线,超出部分在1万元以下的,由保险公司按4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万元(含)—2万元的,按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2万元及以上的,按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因交通事故(需由第三方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所导致的经事故处理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已得到赔偿但需要长期医治等,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低于防贫保障线)的,参照因灾和因病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低于防贫保障线)的,0至15周岁的按1万元/人发放防贫保险金,16至60周岁的按2万元/人发放防贫保险金,61周岁(含)以上的按0.5万元/人发放防贫保险金。(记者杨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