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李沛昀)3月29日上午,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瑞丽、陇川、盈江3家基层法院集中公开宣判5件涉恶案件,53名被告人因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等多项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刑罚。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进一步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德宏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坚定决心。为最终夺取扫黑除恶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为谱写好“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建设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下午举行的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德宏州中级人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薛文定通报了德宏州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29日,德宏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18件172人,判处重刑人数10人,重刑率达18.52%,判处财产刑金额70万元;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1件35人,判处重刑人数4人,重刑率达11.43%。贯彻了依法从严惩处的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有12案1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