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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扫黑除恶基础

时间:2019-04-20

原标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扫黑除恶基础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既要在短时间内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打下去,也要构建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其滋生土壤以治本。这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度、深度、力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导致黑恶势力乘虚而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成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长久之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因此,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普洱市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将专项斗争与基层党建“巩固年”“创新提质年”、抓党建促脱贫振兴结合推进。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双管齐下,重点强化乡村等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下大力气抓基层政权建设。

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村组干部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严查干部任职资格、严管教育监督内容、严防严把入口关三个方面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村组干部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全市围绕政治导向、涉黑涉恶等方面,整合部门力量,对在任村组干部任职条件、履职尽责、群众反响等情况全覆盖开展大排查,严格程序集中审核清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在任村组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建立清单化管理模式、逐级备案管理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督约束等机制,提高从严管理的针对性。通过强化党组织把关作用、完善任前联审制度、培养村组后备干部,严防有政治问题、前科劣迹、“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人进入村组干部队伍。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从严管理村组干部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激励保障,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县(区)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意见》的出台,为切实解决村组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同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突出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查到底,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截至3月25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分析研判,调整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责村党组织书记32名。查处村霸8名、慵懒滑贪“四类村干部”8名。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审查出不符合条件村组干部275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整顿提升基层党组织863个。其中,村党组织113个,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锋刃所指,顽疾渐消,一个河清海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记者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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