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屏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人次
今年以来,屏边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牢牢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违纪必究、宽严相济”的治党理念,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督,全力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1月至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6人次,增长73.3%。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该县稳步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化,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讯员 马艳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