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三在前”群众满意多——记景洪市司法局允景洪街道司法所
景洪市司法局允景洪街道司法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有效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创新三者关系,坚持做到化解矛盾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社区矫正做在前,积极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获得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
化解矛盾冲在前
允景洪街道各社区、村情况复杂。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把工作重心前移,建立三级调解组织,努力破解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凝点问题,真正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去年11月,一位当事人在安装灯具时发生意外触电死亡引发纠纷,调解过程中,家属情绪多次失控,哭骂着闯进调解现场,经调解员连续两天劝解、调解,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有可能“民转刑”案件画上了休止符。
2016年以来,该所受理民间纠纷265起,成功化解260件,成功率达98.1%。其中,防止矛盾激化25起,调处非正常死亡10件10人。
普法教育干在前
坚持普治并举,以治促普,严格落实“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切实把“七五”普法教育摆在司法所工作重要位置;二是组织到位,针对法治宣传教育不同对象,创新宣传机制,干部学法推行“按时制”、青少年学法推行“课时制”、外来务工人员学法推行“分教制”、企业管理人员推行“介入制”;三是宣传到位,成立普法讲师团、建设普法志愿者队伍,采用宣传橱窗、横幅、媒体、微信、短信、开展流动课堂、警示教育等形式,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不断拓宽普法宣传面;四是实施到位,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工作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3年来,辖区普法普及率达95%,举办法制培训班、讲座共456场次,文艺演出26场,专题演讲会12场,法律征文活动10次,法律咨询125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多册,受教育人数达18.6万人次。
社区矫正做在前
该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严格各项管理措施,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每周二必须亲自到司法所指纹打卡和面部扫描识别报到、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公益劳动、家访走访,对违反规定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理。一手抓规范一手促创新,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出发、从细节出发,注重创新,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刑人员相互谈教育改造体会,现身说法,集中教育学习结束后组织尿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抓数量的同时抓质量,在分类教育、分类管理基础上,结合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工作、心理情况进行风险分析,联系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严抓边境管控,及时将《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进行报备,对社区服刑人员持有护照、出入境证的情况进行排查,收取保管,杜绝非法出境。建立刑罚执行情报信息员制度,根据辖区实际建立刑罚执行情报信息员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司法所在落实日常管控的同时,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档案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016年以来,该所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00多人,是全市管理服刑人员最多的两个司法所之一。(谢先斌辛悦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