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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法院对陈伟等10人涉黑涉恶案作出一审判决

时间:2019-04-27

原标题:州法院对陈伟等10人涉黑涉恶案作出一审判决

4月23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伟等1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陈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李洋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判处贾占雨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判处其余被告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罚金人民币4万元不等的刑罚。

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陈伟为非法获取高额经济利益,先后纠集李洋、贾占雨等人,形成以陈伟为组织、领导者,李洋、贾占雨、兰茂源、桂仁晴、吴子恒、包福云为积极参加者,张永华、梁超、梁平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集团。他们以缅甸木姐“星际赌场”为依托,利用网络发布虚假贷款信息并提供交通旅费等手段,先后将11名中国公民诱骗至“星际赌场”,采取利诱、威逼手段迫使被害人刘某根等借款赌博制造赌债,并搜光被害人随身财物。之后,他们通过对被害人进行关押、殴打、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多人失去人身自由的严重后果。

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伟等被告人组成的犯罪集团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诱骗、组织被害人偷越国境,实施绑架,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绑架罪,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严重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严重破坏了我国出入境管理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国国境安全,对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应予依法严惩。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新闻记者共计135人旁听了宣判。(全媒体记者 明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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