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康平)4月28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对李某银、李某军、李某桢、李某福等“文智五队车队”的36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庭审。
庭审现场。古城区人民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文智五队村民自行购买货车用于运输建筑材料,并组建文智五队车队。车队选举李某银、李某军为车队队长,后又选出李某桢、李某福担任车队小组长,车队实行统一管理,有内部管理制度及运输规则。
庭审现场。古城区人民法院供图
随着车队逐渐壮大,为对文智五队地界范围内在建工地建材运输形成非法垄断,该车队使用阻拦、威胁等方式禁止外来车辆到文智五队地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工地运输材料,并多次向地界范围内建筑工地施工方敲诈勒索、强行索要补偿款以达到高额获利目的。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银、李某军、李某桢、李某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该团伙组织关系稳定,层级关系清晰,欺行霸市、为害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依法应予严惩。
庭审现场。古城区人民法院供图
当天,市、区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大研街道办事处、村组干部和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案件审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法院庭审围绕各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和案情情况,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开展了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审理过程,并认真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因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