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玉溪成立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 游客购买旅游商品后可在30日内退货
近日,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成立玉溪市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暨建立退换货工作制度进行了说明。今后,游客在玉溪购买旅游商品后,可凭借购买发票或单据在30日内实施退货,90日内换货。
玉溪市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实行赔偿先付机制,会及时受理处理游客退换货诉求,积极妥善解决旅游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旅游消费投诉,促进我市旅游商品生产企业、零售企业不断增强诚信意识、守法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旅游商品,不断推进和完善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让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并持续向好。
据介绍,游客购买旅游商品后,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可实施退货,90日内换货。退换货时须保证旅游商品完好,没有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附件齐全,须出示购买旅游商品销售发票或单据,并将购买旅游商品时的赠品一并返回。退换货时,游客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统一12301旅游投诉平台,含12301智旅通云南平台)、云南旅游市场监管系统、一部手机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和“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等表达退换货诉求,或由本人或委托人员拨打退货监理中心专线电话(0877-2061719)。
值得注意的是,游客通过邮寄方式进行退换货的,退换货商品往返运费由游客承担;在邮寄过程中如产生商品遗失、损坏等情况,责任由游客承担。涉及大额退货的,游客或委托代理人需到达中心现场完成退货退款。(记者 李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