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酒后寻衅滋事被拘十五日
3月19日,家住通海县秀山街道的张某因酒后寻衅滋事,被通海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凌晨3时许,张某打电话报警称,秀山街道花果山公租房小区有人员死亡,请出警处理。接报后,秀山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报警地点,通过调查未发现有人员死亡,且张某一身酒气,一直在楼道里大声嚷嚷让民警给其开门。民警考虑到周围住户较多,张某的行为会影响到其他人员正常休息,便对其进行劝解。在民警劝解过程中,张某无故踢自家房门,后被民警控制,带回秀山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张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且态度十分嚣张。待其酒醒后,民警对张某进行询问。经询问,2005年到2017年间,张某(男,43岁)因阻碍执行职务、威胁人身安全、故意损毁财物等多种违法行为被通海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多次。3月18日晚,其与朋友外出吃饭,期间喝了点酒。3月19日凌晨3时许,其回到与女朋友合某一起租住的公租房小区,因合某未给其开门,心中不满,为发泄情绪遂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公租房小区有人死亡,并在电话中多次辱骂接警人员。
目前,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通讯员 普艳苹 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