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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时间:2019-05-08

原标题:丽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着力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监督制约“微权力”运行,坚持把基层“拍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正风反腐成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1月-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3件,处理1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批、3个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充分整合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巡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等监督检查力量,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采取约谈和提醒谈话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推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督促县、乡基层党委强化责任担当,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主动种好“责任田”,尤其要针对容易滋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规范制约权力运行。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加强基层纪(工)委建设的基础上,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监督的触角进一步向村(社区)延伸。

聚焦群众身边“微腐败”畅通举报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深挖问题线索,市、县纪委监委坚持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直查直办等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1月-3月,全市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3条,处置问题线索103条。开展交叉检查、重点督查,加强对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针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盯“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和基层部门”,聚焦群众利益,严查突出问题,回应强烈关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级直查,下大力气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并在媒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永胜县光华乡原乡长谷某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将民政资金挪作他用,在扶贫项目建设中未通过竣工验收便拨付了全部工程款,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国家扶贫资金,县纪委监委给予谷玉贵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古城区金山街道新团村原村委会主任洪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秦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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