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精心呵护清水长流
普洱市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综合开展中心城区河道治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河湖水质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注重制度建设,实现河长体系全覆盖。印发了《普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河长制的实施范围、工作任务,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4987名,实现了河(湖)长全覆盖。
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高位推动的组织体系。由市委书记担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市级总河长,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和副总河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纳入《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的19条河流、8座水库和总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12座电站库区河长,各电站库区厂长担任副河长;各县(区)委书记、县长担任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2019年1-3月,全市召开市、县总河长会议8次,各级河(湖)长召开河(湖)长会议1994次、巡河(湖)29566次,开展各级督察681次、专项督查2次。
加强水环境治理,河湖水质持续改善。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开展李仙江和澜沧江沿岸生态环境整治行动、思茅河水污染防治行动、梅子湖和洗马湖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等,启动编制思茅河、普洱大河水质达标技术报告编制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记者王博喜莉通讯员李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