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文化公园”建成并投入使用
近日,元江县“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的“新课堂”。
今年1月以来,元江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联合,在太阳城广场公园和惠隆佳园小区打造元江县“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小区”,让公园和小区成为法治宣传、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的场所。
“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小区”共设立法治文化牌、宣传展板61块,法治宣传栏5块,宣传内容包括道德格言、法治名言、案例解析等,广大群众在公园、小区休憩游玩的同时,便可接受通俗易懂的法治教育,为推进法治元江创建起到积极作用。(通讯员 杨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