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细化工作任务及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临沧市加强怒江流域(临沧段)治理保护
今年以来,临沧市强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怒江(云南段)省级河长会议精神,细化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怒江流域(临沧段)治理保护各项工作。
加强区域空间规划,强化水域岸线管理。2019年底以前,做好怒江流域(临沧段)生态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规划;加快调整完善怒江流域(临沧段)重点流域产业规划和布局,制定远近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全面加强河湖空间管控,推进绿色发展;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推进怒江流域(临沧段)主要河湖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明确重要河湖岸线功能区,落实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推进建立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制度建设;各相关县(区)创建1个河长制河湖示范段。计划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怒江流域(临沧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紧盯水质目标,推进怒江流域治理保护工作。计划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2019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9月底前实现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沿河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继续推进“剿灭黑臭水体”行动,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县为单位推进农村河湖库渠全面建档立卡,促进农村河湖治理保护全面见效。
强化基础技术支撑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以上“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和“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乡(镇)、村(社区)级台账建设;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在2019年底前建成市级河(湖)长制数据库,基本建设完成市级河(湖)长制信息系统,与国家、省级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市、县(区)级分别制定2019年度监测评价方案,委托生态环境部门,着力加强对怒江流域(临沧段)主要河湖库渠跨界断面、国控和省控断面、重要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地表水体主要控制断面等监测。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怒江流域(临沧段)各级河(湖)长制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压紧压实怒江流域(临沧段)各级河(湖)长和成员单位职责,以问题为导向,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通过表彰、奖励等方式树立典型,激发公众参与活力;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告河(湖)长制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和完善河(湖)长制公示牌,定期维护和更新;聘请各类社会监督员,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成效评价。(通讯员字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