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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坚持将扫黑除恶同惩治基层“微腐败”联合进行

时间:2019-05-11

原标题:广南县坚持将扫黑除恶同惩治基层“微腐败”联合进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南县纪委监委把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领域,把扫黑除恶和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目前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60件,已处置问题线索57件,已办结26件。

措施有力重学习

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扫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印发涉黑涉恶各类文件20余份,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周一例会制度,对有关扫黑除恶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及时召开书记主任专题会和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会议,研究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018年以来,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10余次,及时对涉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违法犯罪人员开展立案审查调查。

营造氛围强宣传

向纪检监察干部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30余份,开展扫黑除恶知识测试1次,签订承诺书50余份,利用委机关门前LED屏幕滚动更新扫黑除恶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展板3块、扫黑除恶公告1块。在委机关内部开展宣讲工作1场次,深入挂联单位董堡乡罗瓦村、董弄村、董堡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15场次,纪检监察干部上街摆摊设点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在“清廉广南”、“广南宣传”“广南先锋”等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政务网首页、广场大屏幕发布《敦促书》,编发扫黑除恶新闻稿件20余条,被省州媒体刊发和转载。

畅通渠道挖线索

积极拓宽信访渠道,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公告在全县18个乡(镇)、174个村(社)、63个县级单位(部门)进行张贴,并通过广南政务网、“清廉广南”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广泛宣传;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络举报邮箱、来信举报地址等举报方式,结合12388举报热线和全县检举举报平台,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在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设置广南县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举报箱,方便群众检举举报。

巡察监督三覆盖

充分发挥监察、巡察、派驻专责作用,积极构建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监督格局,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开展扫黑除恶项斗争监督检查,2018年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检查1次,2019年对6个乡(镇)党委和8个县级部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重点抽查1次,督促责任落实。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纳入了巡察内容,已对8个县级单位(部门)、2个乡(镇)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开展了常规巡察。

线索排查大起底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职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收集、排查、研判、汇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强化线索排查、倒查力度,对留置案件和党政纪处分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筛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2017年以来党政纪处分案件进行筛查,共筛查出10件,由案件审理室进行认定。

同向发力查案情

进一步加大涉黑涉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办理力度,抽调各派驻机构、各乡(镇)纪委业务骨干共21人到县纪委监委专案组及扫黑除恶专项审查调查小组,对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重点办理、集中力量办理,急查快办。进一步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机关、县检察机关、县人民法院、县扫黑办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排查、受理、移送、信息共享、协调合作及查办结果反馈等,各部门根据职能管辖,协同推进,同向发力,提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据悉,截止2019年4月30日,广南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60件,已处置问题线索57件,已办结26件,其中:函询了结1件,初核了结22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件,正在办理31件。采取留置措施6人,解除留置措施4人,正在留置2人。(颜世海 农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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