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塔区759个村(居)民小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记者日前从红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获悉,截至目前,红塔区77个村(社区)759个村(居)民小组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认定股东111947户326914人,成为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排头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红塔区自2018年10月开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幕以来,历时半年,全面摸清了家底,认定了组织成员身份,初步理顺了农村集体产权关系,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历经了宣传发动、清产核资、资格认定、股权设置、资产量化及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六个阶段,逐步构建起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红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超说,通过清产核资,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59.63亿元,其中:村级资产32.91亿元、组级资产26.72亿元。在此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有利于增加农(居)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居)民财产权益,让农(居)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与股东资格认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如何妥善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关键问题?红塔区充分利用2017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成果,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合理确认股东身份。在股权设置上,不搞“一刀切”,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股权设置方案和股权管理模式,股权设置及股份量化方案实行四稿定稿,最终由各村(居)民小组组织村(居)民或户代表召开表决会议,形成最终方案并进行公示。在股权管理上,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结合实际,采取动态、静态、动静结合的管理模式进行股权调整。
“一个大家庭,每年可以领到10多万元的集体分红,集体经济好的社区,每人每年能领到1.3万元分红。老人股份可以转让、继承,子女都争着养。”玉兴街道荷花社区副主任王昆告诉记者。该社区被列为我市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社区之一,目前已颁发了股权证834本,2018年年终股红分配及2019年一季度养老金已全额发放。社区依法成立了股份经济联合社,推选产生了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资产变股权,居民当股东,老百姓分享到了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但如何盘活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股东收入,为全体股东多办事、办实事,仍是社区面临的全新挑战。”王昆说。(记者 陆合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