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屏边加强执纪问责守护绿水青山
为守护屏边绿水青山,屏边县纪委县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以铁军作风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根据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出台《屏边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环境保护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建立明察暗访制度,既督政也督企,全面强化责任落实。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县属有关部门组成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对云南屏边黄磷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屏边恒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县城娱乐场所噪音排放等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好日常监督管理。针对一些监管、督促不到位问题,分别对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3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突出对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对不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工作责任规定,对决策事项执行不力、久拖不办,不主动发现、报告和处置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查处环保领域问题2件,问责2人,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震慑。严格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4件,办结率100%。(通讯员 马艳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