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云南新闻

州纪委通报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时间:2019-05-14

原标题:州纪委通报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近日,文山州纪委通报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文山市马塘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刘玉梅,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江,党委委员、副镇长童志波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8年3月1日,文山市德厚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在2018年4月底完成生产安置协议(到户)签订和生产安置分户建档建设工作,2018年6月底完成95%以上的移民搬迁安置合同签订工作。刘玉梅、李江、童志波对负责村移民生产安置协议和搬迁安置合同签订工作重视不够,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严重不负责,导致签订工作严重滞后,直接影响到德厚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有序推进。2018年12月,刘玉梅、李江、童志波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麻栗坡县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张金波、团县委书记冯再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唐飞、八布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刘元辉履职不力问题。2007年6月至2018年5月,八布乡人民政府民政管理所负责人黄某和杨某在落实低保政策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已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条件的11人的城镇低保金共计192383元。张金波作为时任八布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城镇低保工作重视不够,失职失责,导致该乡多人违规领取城镇低保金,负主要领导责任。唐飞、冯再华、刘元辉身为时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对城镇低保工作关注不够,学习低保政策不及时,未安排对城镇低保工作进行动态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2月,张金波受到通报问责,唐飞、冯再华、刘元辉分别受到通报和书面诫勉问责。

丘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黄云违规决策问题。黄云在任丘北县文广体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决策等方面违反议事决策规则,未经班子集体研究,仅与该项工作分管同志沟通后就决定实施。2015年至2016年,县文广体局负责组织实施的35个工程建设项目中,未经班子会议讨论的有27个。2015年至2018年8月,县文广体局资金实拨账户1万元以上资金支付共182笔,其中177笔未经班子会讨论。零余额账户1万元以上资金支付共280笔,其中259笔未经班子会议讨论。黄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黄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其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2019年1月,黄云受到政务撤职处分,撤销其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普者黑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普者黑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

丘北县森林公安局职工彭英红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彭英红在官寨乡山心村民委员会2017年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作为驻村工作队队长、负责向东村的工作组组长,对贫困对象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作风飘浮,对群众提出的应剔除名单没有深入调查核实,将官寨乡向东村小组周某智、周某宽、周某华三户有房有车应作为剔除户的建档立卡户列为正常脱贫退出户,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彭英红受到通报问责。

广南县曙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赵太良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赵太良身为广南县曙光乡人民政府分管工程项目建设的副乡长,在2018年3月至5月,组织验收和拨付该乡大凹塘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导致多支付工程款139752元。赵太良还存在其他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9年2月,赵太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多支付的工程款139752元已追回收缴国库。

广南县者太乡大田村党委书记余泽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余泽光身为大田村党委书记,在上级组织开展的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发现其对“户户清”的六清不清楚,对全村贫困状况、脱贫攻坚基本政策,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脱贫退出程序,“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情况不熟悉,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作风不严不实。2019年3月,余泽光受到谈话诫勉问责。

广南县南屏镇人民政府社保中心窗口服务人员肖媛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问题。2019年3月7日,肖媛在镇社保中心上班期间,身为窗口服务人员,在群众办理城乡医疗保险报账事宜过程中,未主动服务群众,且在接待群众时态度恶劣、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肖媛受到通报问责。

富宁县田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韦荣明履行职责不力问题。2018年1月19日,富宁县财政局将统筹整合后预算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00万元划拨至田蓬镇人民政府,由田蓬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田蓬镇大坪子村委会“四位一体”项目,截至2018年10月,该项目未启动。韦荣明作为田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沟通协调不足,导致项目未能够及时启动建设,项目资金长期滞留,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韦荣明受到谈话诫勉问责。

上述8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当前我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在扶贫领域尤为突出,有的工作不负责任,督促检查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有的工作作风不细致、不深入,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有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推进不力;有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说了算;有的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等。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尤其要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工作相衔接,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通报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履职尽责,把监督挺在前面,不断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精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在日常监督、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惩处。对查处的典型问题深入剖析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州纪宣)

  • 上一篇:砚山“四个一”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 下一篇:九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