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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选派59名"自然村长"下沉一线抓乡村振兴

时间:2019-05-18

原标题:沧源选派59名“自然村长”下沉一线抓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选派59名乡村振兴示范点“自然村长”下沉一线,担负起所在乡村振兴示范点一年有变化、两年大变样、三年见成效的使命。

精准选派,采取由下到上逐级推荐优化和部门资格联审的方式,注重因村因人,突出“人岗相适”“人村相宜”,提升“自然村长”岗位匹配度,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自然村长”选派主要是从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含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中选派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干部,并鼓励有条件的党员干部回原籍担任“自然村长”。所选派的59名乡村振兴示范点“自然村长”中,有公务员26名(科级干部16名,科员10名),有事业人员33名(事业副科1名);县直机关选派20名,乡镇机关选派39名;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派13名,回原籍担任的19名。

注重管理,在严格管理、做好保障、强化督查上下功夫。明确“自然村长”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县乡村振兴办、派出单位、乡(镇)党委和所在行政村党组织配合抓好日常管理,下派时间为2年(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并按照阶段性驻村方式,每月驻村开展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乡镇党委认真履行“一线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服务保障,定期分析解决“自然村长”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和召开工作例会,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县委组织部对“自然村长”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限期整改。

凝聚合力,将“自然村长”选派工作融入“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结合59个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的“两图一书一表一民约”编制工作,“自然村长”以己之长推动乡村规划,推动组织、生态、文化、产业、人才5个方面振兴。按照“一方隶属,双边活动”的原则,“自然村长”不转接组织关系,同时参加派出单位和村党组织双重组织生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靠“自然村振兴理事会”开展工作。同时,按照“实绩考核”与“述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自然村长”履行职责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讯员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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