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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圆满完成2019年一季度污水处理厂监测任务

时间:2019-05-18

原标题:楚雄市圆满完成2019年一季度污水处理厂监测任务

年初,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展了2019年一季度的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顺利完成了监测任务。

楚雄市污水处理厂自动设备监测每个季度监测一次,分别进行质控样和实际水样的比对。2018年6月,两家污水处理厂出口安装了总磷和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并于年底通过了验收,一季度比对也增加了总磷和总氮两个项目的比对。进口比对监测项目为pH、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出口比对监测项目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

楚雄市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也是每个季度监测一次,分别进行进口水和出口水的监测和厂界噪声昼、夜的监测。水质监测项目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氮、总磷、色度(稀释倍数)、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和总铅共18个项目。

根据比对监测结果,2019年一季度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自动监测设备的相对误差均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中要求,比对结果合格。根据水质监测结果,一季度,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基本控制项目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B标准要求,出水口部分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要求。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2019年一季度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厂监测任务的完成,为楚雄市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数据保障,也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殷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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