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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四个着力”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时间:2019-05-18

原标题:梁河“四个着力”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管理办法出台后,我感觉上级对我们的管理更严格了,保障更到位了,我们自己的责任也更重了。”《梁河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后,曩宋阿昌族乡芒林村党总支书记熊朝国这样说。

为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梁河县从“选、训、管、激”四个方面着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硬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

严格标准,“选”出领头雁。严格资格条件,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的四个基本条件以及九种不得推荐提名的情形,把好入口关;在来源上,采取从优秀党员中“挑”,从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和回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中“选”,从外出优秀务工经商人员中“请”的方式,精准确定党组织书记人选。对本村(社区)暂无合适人选的,从县乡机关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或动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村任职。

改进方式,“训”出真本领。重点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实用技术、致富技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内容,采取课堂教学、案例研讨、交流讨论、现场观摩、实操演练、交叉任职等多位一体的培训方式,切实提升教育培训实效。

建立机制,“管”出规范样。建立完善县乡联审制度、县级备案制度、分析研判制度、岗位承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七项机制,规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资格审查;拟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任前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由县级资格联审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实事,由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作出公开承诺,每年向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员大会述职和接受评议;每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全覆盖分析研判和业绩考核,对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责的进行教育转化或调整撤换,对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由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挂联帮扶。

完善举措,“激”出新活力。完善岗位补贴机制,建立“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性补贴制度,确保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每人每月不低于3000元(3500元);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支部书记与小组长“一肩挑”的补贴上浮50%。安排财政资金为在职村(社区)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对购买养老保险的村(社区)干部给予定额补助;县级统筹采取财政拨、党费补、挂钩单位及社会力量帮的办法,建立特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帮扶基金,对患病或生活困难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予以补助;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制度,解决好离任村(社区)干部待遇问题。

芒东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吴恒伟表示,办法的出台,在制度层面为建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提供了明确指导,拓宽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发展空间,解决了一些他们长期关切的问题,为基层吸引培育优质人才、打造高素质过硬队伍,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打赢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通讯员 板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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