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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保山两地联动依法拆除一处桥下空间违法建筑物

时间:2019-05-18

原标题:怒江保山两地联动依法拆除一处桥下空间违法建筑物

拆除现场

5月14日,在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的大力支持下,泸水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联合泸水公路分局、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对孙足河8号桥下的非法利用桥下空间搭建的六间猪圈和一间厕所进行拆除。

据了解,涉事人王某琴系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瓦奎村村民,利用公路桥梁桥下空间搭建设施,拆除前,泸水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向王某琴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到王某琴家中做思想工作,但王某琴都拒绝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涉事人王某琴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最终,在执法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下,王某琴表示,将全力配合执法人员拆除利用公路桥梁桥下空间搭建的六间猪圈和一间厕所。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和涉事人齐心协力,利用公路桥梁桥下空间搭建的六间猪圈和一间厕所得以彻底拆除。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呼吁: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好公路路产、维护好公路路权,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我们倡导每一位公民从自身做起,自觉制止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路域的行为。(作者 廖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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