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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成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2019年将有38家医院推行DRG付费

时间:2019-05-21

DRG视频会议现场 龙彦 摄

云南网讯 (记者 龙彦) 5月20日,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的医疗保险疾病诊断相关组(以下简称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议获悉,今日起,云南省昆明市被国家确为30个医疗保险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之一。

据悉,DRG付费就是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它不是经办机构按照病人在医院的实际花费付费,而是按照病人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情况进行疾病分组,再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的付费标准付费。DRG付费是一种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不合理医疗费用支付,防止过渡医疗现象发生的方式。

目前,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是医疗保险制度难题中的难题。国家推行DRG付费试点工作,是为了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了解决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制度改革参保人获得感不强的问题;是破解医院过渡治疗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17个统筹区(包括省本级),已全部完成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相关实施工作。进行了以总额控制为核心,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并存的复合型付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所有统筹区均实施了总额预付制度,并开展了病种付费,省本级、昆明市、玉溪市、等8个州市已相继开展DRG付费试点工作。使得云南省医保支付方式已经逐步实现从单一的按项目付费向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型支付方式的转变。

此外,昆明市早在2018年1月1日,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昆明市延安医院等5家医院开展DRGs结算试点。昆明市实行DRG付费试点工作以来,2018年试点结算的5家医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增长率分别下降到1.58%和4.49%,与2017年相比,增长分别下降了4.97和4.29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结2018年DRG付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昆明市将扩展到38家医院推行DRG付费试点工作。今年实行DRGs结算的38家医院中,仅第一季度住院费用增长率明显下降,试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下一步,昆明市作为国家DRG付费试点城市之一,将成立省市联动的DRG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试点的统一要求,指导各统筹区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统一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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